天河区员村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及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与条件
司法所:人民调解员1名
1.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10月31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法律专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4.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公文处理和电脑实际操作能力,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
5.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乐于奉献,喜欢人民调解工作。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不予聘用。
二、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1.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2.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街道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有关社会劳动保险和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
4.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按(穗天人社[2011]97号)《关于调整我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到现场报名。报名者请如实填写《员村街招聘编外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及学历鉴定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报名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至10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报名地点:天河区员村新街七号之三员村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笔试: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政治、法律、公文写作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材料,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
3.体检: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统一进行体检;
4.面试:根据笔试及体检结果,确定面试人选,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
5.综合考察评定:由单位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评定。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
6.录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及综合考察评定中择优录取。
四、注意事项
1.笔试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以上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和面试资格;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3.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85536811
附件:员村街招聘编外人员应聘报名表..doc
天河区员村街道办事处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