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州市南沙区信访局机关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广州市南沙区信访局三级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35周岁以下;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3.文秘专业;4.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有较好公文写作能力;5.普通话、粤语流利;6、3年以上文秘工作经验;7.具有广州市户籍者优先。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2日上午9:00时至2016年10月17日下午17:00时止,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请应聘者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至gzns_xfb@126.com邮箱,我局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
(二)报名要求
1.报名表文件名请以“雇员考生姓名+手机号码”格式注明。例如:报名表文件名为“雇员张三+13812345678”。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请各位考生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局提出并说明原因。
四、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考生凭身份证和自行打印的报名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3:1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比例为拟招聘人数的1:3(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前按照要求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
(三)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四)政审。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进入政审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南沙人社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次机关雇员招聘咨询电话:联系电话:39910575。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信访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南沙区信访局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