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详见《深圳市气象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2017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需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3.在校成绩优良,专业科目无补考记录;
4.其他要求详见具体岗位。
三、招聘流程
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签订三方协议->毕业后录用
面试安排通过电话、邮件形式通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以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6年10月31日(以报名电子邮件时间为准)。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气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面试当天验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3.以上材料分别扫描(报名表的“本人承诺”一栏必须本人手写签名后再扫描),扫描件文件名格式为:姓名-报名职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发送至邮箱cuina@szmb.gov.cn。咨询电话:(0755)82511595。办公时间: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8:00。
(二)资格初审。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核对并审查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符合条件的,经审定后通知参加考试。考试前,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工作,考生务必携带以下材料:1.《深圳市气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或毕业生推荐表。上述材料需验原件。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按职位数1:3发放面试通知书。
所提供的审核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调动入职前的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
(四)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并在深圳市气象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
1、拟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所在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考察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六)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公示结束后签订三方协议,毕业后报到录用。
用人单位在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1个月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深圳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附件:
2.深圳市气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深圳市气象局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