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司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案件受理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及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体招聘条件如下(见附件)
二、工作内容
案件受理员:对案件巡查员、“城市管家”系统等各渠道收集到的案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审核并办理登记、立案、作废等,通过数据库迅速甄别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
三、薪酬待遇及用工形式
(一)试用期工资为23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月度薪酬为4500元左右(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绩效奖金、通讯费等),绩效奖金跟个人的月度考核挂钩(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的为准)。
(二)食宿自理。
(三)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16:30。
(二)报名方式:以邮件方式报名。请下载附件《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nfhr@zh-hr.com(邮箱主题以“案件受理员+姓名”命名)。
(三)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成立审核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
(四)报名事宜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8582217。
五、考试
(一)打字测试+面试。
测试报考人员中、英文的打字速度,要求中文打字每分钟50字以上,英文打字每分钟90字以上。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重点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和应急应变能力等。
(二)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
(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将于1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网站公布:http://www.zhszcg.org.cn/。
六、体检
考试合格者参加体检,在体检环节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用工形式
应聘人员经过考核录用后,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工作,接受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统一培训和统一管理。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