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专业技术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后出生)。
(二)学历、专业:
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通信与信息系统(A081001)、信号与信息处理(A081002)、计算机系统结构(A081201)、计算机软件与理论(A081202)、计算机应用技术(A081203)、交通运输工程(A0823)、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A082302)、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A082303)专业。
三、雇用人员管理及薪酬
所聘人员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5]30号)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能胜任工作者,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薪酬为:普通专业技术雇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执行一级一档工资8850元/月,试用期薪酬按月平均薪酬的80%标准计发。
其它相关福利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于2016年10月21日前将《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专业技术雇员报名登记表》和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连同身份证、学历位、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个人能力或工作业绩成果等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压缩发至电子邮箱,我局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0757-82221625、82239089。
电子邮箱:rsk@fsjtw.gov.cn
报名结束后,我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向所有报名人员反馈相关情况,并适时组织相关的考核工作。
(二)考试事项
直接采取面试方式测评。面试的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体检和考核
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办理相关手续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5]30号)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