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州办发[2016]162号),临夏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州财政局《关于做好临夏州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临州工信发[2016]115号)精神,经企业申请,报请州工信委、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审批,州上给我市下达150名到基层企业服务的名额,现将报名及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一)招聘范围:全市未就业的应往届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均可申请。但已享受省人社厅实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的人员和公益性岗位(见习)补贴的人员,不得重复享受。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企业服务,且符合用人企业招聘要求。
3、服务期满后,用人企业吸纳留用人员继续在企业就业,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
二、报名、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9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概不受理)。
(二)报名、面试地点:拟报名学生根据已公布企业名单,自行选择有意向的企业,前往该企业报名、面试,企业不得拒绝学生报名。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企业最终在报名学生中确定符合条件的服务人选,确定人选时企业要优先选择贫困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户籍所在地为临夏市的高校毕业生到其他县企业报名的到市工信局报名(逾期概不受理)。
三、政策待遇
(一)毕业生到企业服务的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企业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在此基础上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
(二)服务期间,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市人社局免费代理,并在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内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和其他用人单位的招考以及脱产研究生考试。
(三)服务期满后,用人单位要继续吸纳留用的,政府不再发放生活补贴。接受毕业生服务或留用人数达到一定条件的,享受甘政办发[2013]92号、甘政办发[2014]103号、甘政办发[2015]63号等文件规定的相关扶持性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原服务企业工作,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
四、报名所需相关资料
报名时携带择业通知书或派回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一式5份。近期蓝背景1寸免冠照片5张(需提供电子版),临夏州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资格审核表5份(正反双面打印,在报名时需提供填写完整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并粘贴相片,纸质版须本人亲笔签名、不得打印)。
五、联系电话
临夏市工信局办公室6310770
临夏市人社局就业服务办公室6320355
临夏市财政局办公室6668070
特此公告。
附件:1、临夏市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工作招聘企业名单.xls
2、临夏市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资格审核表.xls
临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章局
临夏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