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事聘用原则,市信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5名编外工作人员,在乐清市12345政务热线中心从事热线电话接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乐清市户籍(男女不限),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技能和文字功底;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录所涉及的年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
2、报考人员户籍以2016年9月30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报名时间和招录办法
(一)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及其它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同底免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星期六)上午 8:30-11: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乐清市信访局二楼230会议室,联系电话:61882818。
(二)考试方式
考试内容分为文化知识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确定入围面试名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两项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录计划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
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由市信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要求组织政审考察。
(五)聘用和待遇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由乐清市人才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劳务派遣。签订聘用合同后,年薪酬约为4.5万元(包括社保等相关费用),夜班补贴另计。
乐清市信访局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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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