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卫生系统人员队伍结构,提升服务水平,经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东县卫生系统面向院校公开招聘7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至199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须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如东县赴南京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3日9:00-12:00;
报名地点:南京国际展览中心(南京市龙蟠路88号)如东招聘展位。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填写准确的《江苏省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附件2,可下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④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二份;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二份。
报名时由如东县卫生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由如东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www.rdrc.gov.cn)上公示。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 :1方可开考,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如东人才网上进行公告。如东县卫生局负责通知被取消岗位的考生,改报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岗位。
5.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01A”—“ 04A ”、“11A”岗位考生只进行面试。
(一)笔试
1、对象:报考“05B”—“10B”,“12B”-“25B”岗位的考生。
2、内容: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3.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23日下午14:00—15: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50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如东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
1.对象:报考“01A”—“ 04A ”、“11A”的考生;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参加面试)。
2.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24日9: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3.形式。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医疗卫生专业知识及相关基础理论、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01A”—“04A”、“11A”岗位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05B”—“10B”、“12B”-“25B”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8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并在如东人才网公示。体检由如东县卫生局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如东县卫生局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东人才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如东县卫生局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双向就业协议,并在2014年9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对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由县卫生局在公示结束一月内组织考生现场选择单位,从该专业岗位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从该专业岗位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成绩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报考护师岗位的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执业护士资格的予以解聘。报考其他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68508066,0513-84197352
纪律监督:0513-82939517
如东县人力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 东 县 卫 生 局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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