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名,具体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麻阳苗族自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一)(二)(三)》。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1998年10月9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86年10月9日后出生)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人员、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人员、测绘师资格证人员以及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人员(在读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ƒ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④本县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9日—10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7楼会议室。
(二)报名要求
1、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报名。
2、报名时,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填写《麻阳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此表自行下载),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农村独生子女户、两女户持相关证明免考务费)。
3、每一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社局同意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调整招聘计划。
五、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闭卷考试方式
1、法律援助中心管理人员、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地方海事处管理人员、经信科和商粮局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人员、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人员、烈士陵园管理所办公室人员、农机化学校办公室人员、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招商专干、城建投开发管理中心融资管理人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计量监督检定所办公室人员、铜矿管理处办公室人员等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
2、广播电视转播台新闻采编人员、城北防洪排涝管理站技术人员、水土保持站财务人员、文化馆戏剧专干、图书馆财务人员、科技信息服务中心技术员、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工程审计员、殡葬事务管理所财务人员、县纪委纪检监察信息中心技术员、县经济建设投资管理中心财务人员和工程技术员、城建投开发管理中心工程技术员和财务人员、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信息中心财务人员、乡镇卫生院西医临床医生、中医临床医生、护士和妇幼专干等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为相关岗位专业知识。
上述岗位笔试答题时限为12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本次笔试招聘考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当确定最后一个名额时,如果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则加考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点设麻阳一中。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前培训班。
六、体检考核
1、体检。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类分岗位,根据考试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体检结果由县招聘办及时进行公示。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也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审批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拟聘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办理有关进人进编手续。卫计系统招聘人员由县卫计局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各乡镇卫生院(不含高村镇卫生院、高村镇城西卫生院)。所有新聘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要求
1、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2、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3、网上查询:“麻阳政府门户网”(www.mayang.gov.cn)
“怀化人事考试网”(www.hhrsks.com)
咨询电话:0745-582440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745-5822151(县纪委、监察局)
附:1、《麻阳苗族自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一)(二)(三)
2、《麻阳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6年麻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报名登记表
麻阳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