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三级综合医院,结合医院整体搬迁,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社〔2011〕276号)和区卫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岗位设置及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6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年龄计算以2016年9月30日为截止日,医师系列年龄在40周岁(退休返聘人员除外)以下,药、技、护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二)专业条件
1.医、药、技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麻醉、检验、功能室技师系列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2.护理人员:具有护理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如助产、ICU、血透室、NICU等科室,可适当放宽至国民教育大专。
3.具有相应执业资格。
4.医、药、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二级及以上综合或专科医院工作经历一年以上,麻醉、检验、功能室技术人员除外。
(三)优先录用条件
1.麻醉、检验、技师、护理等专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三级综合(或专科)医院工作一年以上的。
3.具有三级综合(或专科)医院进修、规范化培训、专科培训经历的。
4.护理专业具有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医、药、技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为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龙泉驿区鸥鹏大道417号)。
(二)报名时间
2016年9月12日——9月30日
(三)报名程序
报名者在报名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相关荣誉证书、工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照到人力资源部,并提交《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职位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双面打印)(附件2)。电子版请以附件形式,发送至联系邮箱,表格标题重命名“应聘岗位+姓名+学历”。
(四)报名要求
报名者按照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报名者提供的全部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资格初审
由医院人力资源部会同医教科、药剂科、护理部负责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提交办公会研究后上报区卫计局审定。
四、考核流程
(一)现场考评(2016年10月17日——10月21日)
考评考核采取笔试、面试和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别按百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笔试:主要内容是医学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原则上按照岗位1:2名额进入面试。
(2)面试: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主考者为面试小组组长,每名面试者5分钟,面试小组成员进行面试评分,取平均分为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人员进入技能考核环节。
(3)技能考核:报考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点。技能考核为单人操作,技能小组成员对每位报考人员单独评分,取平均分为报考人员技能成绩。
(二)体检
依据现场考核阶段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并结合行业相关准入要求,进行相应的体格检查。
(2)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签订合同
体检合格者,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岗位后与医院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医院将直接解除其劳动合同。
(四)岗位递补
此次招聘原则上择优录取、不采取岗位递补。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htgwy01
五、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区卫计局人事与科教科028-69928683;区人社局事管科028-84846499;区一医院纪检室028-69566619)。
联系方式
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69566603 69566605
李老师: 18782120368
黄老师: 15228899484
联系邮箱:lqqyyrsk@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