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拓宽进人渠道,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4〕252号)文件精神,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保院、区精神病院共招聘33人,其中研究生28名,急需短缺专业本科生5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医学类取得硕士学位的临床医学、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等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士学位的放射医学专业、麻醉学专业、医学影像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仅限超声诊断方向)、护理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医学检验专业、精神医学专业、医疗器械工程专业等本科生。
三、招聘方式
成立由区纪委、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及用人单位组成的考核小组,采取由考核小组综合考核的方式,对考核合格人员签定意向用人协议并报区人社局,待毕业后,由用人单位验证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再正式办理报到手续。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5年12月7日—12月20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考生填写青白江区考核招聘2016年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并附个人简历一份(含近3年成绩单),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qbjz333@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17:00。
(二)用人单位初选(2015年12月21日—12月22日)
根据考生的报名信息,由各用人单结合本单位职位空缺情况以及考生的基本条件,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名单。
(三)现场面试(2015年12月26日)
面试由考核小组实施,采取当场提问考生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思维及应变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等。凡面试成绩80分以上者,根据招聘人数由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四)签约:批准聘用的工作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之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面试及考核合格后,由区卫计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五、相关说明
(一)凡经审查合格被聘用的人员,区人社局为其办理正式接收手续,享受正式在编人员待遇。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接受受聘单位安排的相关专业培训,而且应当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年以上方可流(调)动,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经现场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由用人单位酌情给予往返车船费、住宿费补助。
咨询电话:028-69268060,028-83666750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