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决定从区优秀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目前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中,任职满1个聘期,考核合格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任职满2个聘期的;
2、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的;
3、聘期考核有1次以上优秀的;
4、年度考核累计2年以上优秀的;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且获得双学士学位的;
6、获得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的。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1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迎泽区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考核招聘程序及办法
通过报名、考核、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择优录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2日8:00—9月23日18:00。
2、报名地点:迎泽区委组织部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2016年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3),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前往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进行审核,由服务所在地市、区两级组织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二)考核招聘程序及方法
由区委组织、人事部门组成考核组。将聘期考核与考核招聘相结合,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具体考核指标包括工作实绩、民主评议和附加分值三个部分。
(三)政治审查
考核组对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件及资格进行审查,并征求组织、纪检、公安、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人员一律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的,根据所产生的招聘空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具体承办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所在乡镇、村公示,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符合招聘条件者,经认真调查落实,确有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监督电话
公开考录工作关系到每个报名参与人员的切身利益。为确保这次考录工作公开、平等、公正地进行,本次考录工作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区委组织部: 0351—8285909
区人社局: 0351—4069357
中共太原市迎泽区委组织部
太原市迎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