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规定,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计量技术研究院因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计量技术研究院,是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是政府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现位于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实施全市量值统一任务,并依法实施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以及行政监测、司法鉴定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以及其它各类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及检测工作。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2.年龄要求:1975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机械类、仪器仪表类专业;
4.学历学位等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tzhrss.gov.cn,“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www.tzks.net,“最新资讯”栏目);
3.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
4.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www.tzzjj.gov.cn,“通知公告”栏目)。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9月28日,应聘者可通过邮件(邮箱:961419346@qq.com)或现场报名(地址:台州市中心大道399号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大楼717室)。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根据网络公布的招聘条件,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3.资格审查:我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并于2016年9月30日在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布。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该专业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形式和标准按照招聘岗位性质和要求确定,一般采用现场提问和答辩方式进行,由评委量化打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布。
(四)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为体检、考核对象),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同时在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布考试结果。
(五)体检与考察
入围考生体检、考察参照现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实施。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可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由市纪委派驻纪检组(0576-88320817)全程监督。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教处或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中心大道399号,台州市计量技术研究院办公室(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大楼717室)
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320600;传真:0576-88320516
联系人:朱女士
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