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文员队伍建设,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5名消防文员,从事为消防总队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自愿从事消防文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纪律观念强,能够服从组织分配,保守工作秘密。
(三)能操作常用的办公软件且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并通过招聘消防文员的体检和心理测试。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七)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资格者优先录用:
1、符合专业条件的退役消防战士和其他退役军人,地方职业学校消防毕业生;
2、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书的或计算机专业毕业的;
3、具有与消防监督业务、计算机硬件维护管理和办公文秘等工作相关专业知识的且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
4、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消防资质证书的。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理论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下载打印报名表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考者可登陆宁夏消防总队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公众微信号,以及智联招聘等社会招聘网站下载报名表。报名表正反面打印,贴一寸蓝底免冠照。
(二)报名
1、时间:统一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至9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69号消防总队(中山公园北门对面)
3、联系人:李浩,13409504447,0951—5057620。
4、携带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于报名当日须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同时携带电子版)及相关材料到宁夏消防总队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包括:
=1\*GB3①一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同时携带电子版,录取后另交3张电子版);
=2\*GB3②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同时携带电子版);
=3\*GB3③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所在社区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
=4\*GB3④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三)考试安排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23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宁夏消防总队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公布名单请关注宁夏消防总队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公众微信号,以及智联招聘等社会招聘网站。
1、理论测试
由武警宁夏消防总队组织理论测试,测试方法为计算机上机考核,理论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下一阶段体能测试。考试时间、地点将统一通知。
2、体能测试。由武警宁夏消防总队组织体能测试,立定跳远、俯卧撑(仰卧起坐)和中长跑(男1500米,女800米)等3个项目。
3、面试
由武警宁夏消防总队组织面试,面试依据体能测试和理论测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1:4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理论成绩占40%,体能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具体时间及地点将统一通知。
(四)确定聘用人员
由宁夏消防总队组织体检,依据理论、体能、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为保证录用的消防文员素质,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按招聘条件中优先次序确定体检人选。
消防文员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在面试入围人员中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次日起2天内本人可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有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公示
拟录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与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应聘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二)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待遇按照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薪资标准实行定级工资和工龄工资,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保。服装由用人单位统一发放,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实行月度绩效考核,根据制度规定实行奖惩。
(三)聘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可以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五、本简章由宁夏公安消防总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