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服务帮办人员10名,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性别、民族不限,身体健康;
3、有较好的的政治素质,思想活跃,上进心强。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待人接物热情大方,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4、具有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13日—2015年2月18日 。(上午8:30至下午17:30,节假日期间可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2、报名地点: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
3、报名携带资料:
(1)《公开招聘政务服务帮办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2)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者所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4、报名咨询电话:0951-8021871
联 系 人:程苏婷 联系人:13629570890
电子邮箱地址:ynxzwdt@163.com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50%,综合考察占10%。
1、笔试。定于3月初进行,笔试的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根据笔试成绩按照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侧重于应试者的个人气质形象、表达沟通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3、综合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组对入围者综合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能招聘,空出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用。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由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岗位薪酬;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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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