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浙江省皮肤病医院)创建于1887年,隶属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是一所集防治、临床和科研为一体的公益一类医疗卫生机构,是浙江省唯一一家省级三级乙类皮肤病专科医院。医院医疗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开设皮肤性病科、理疗美容科、内科、消化专科、外科、整形美容专科、激光美容中心、口腔科、中医科、针灸推拿等临床科室;检验、病理、放射、彩超、心电图等医技科室。成立了浙北中西医结合消化内科诊疗中心。先后被授予时代楷模、全国“群众满意的卫生计生机构”、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招聘人才类型和专业方向
1、学科带头人:主要致力于带动医院专业学科、技术团队建设、以及科研等工作,并可以在3-5年内完成一定数量且在省内具有影响力的成果。
重点在内科(消化科)等学科方向引进。
2、专家型人才:主要致力于临床医疗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领先技术,带动医院专业技术工作开展和科研发展。
重点在皮肤性病科、内科(消化科)、妇科、整形外科、激光美容、五官科、口腔科等学科方向引进。
3、专业型人才:主要致力于临床专科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重点在以下学科方向引进:
(1)皮肤科:临床医学专业(西医皮肤性病学专业)和皮肤性病学专业;
(2)外科:麻醉学专业;
(3)药剂科:中药学专业。
二、招聘人才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硕士及以上学历,主任医师资格,在三级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及以上。
2、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3篇及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影响因子累计在6分及以上的SCI论文。
4、承担过省(部)级或厅(局)及以上科研课题3项及以上。
担任中华医学会及其分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者优先,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者优先。
(二)专家型人才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硕士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在三级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
2、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1篇及以上。
担任省级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者优先,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者优先。
(三)专业型人才
需满足以下条件:
1、皮肤科:临床医学专业(西医皮肤性病学专业)需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皮肤性病学专业需具有美容主诊医师及执业医师资格,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5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
2、外科:麻醉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40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
3、药剂科:中药学专业,具有中药师资格,35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
三、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
1、提供使用权住房一套。
2、薪酬实行年薪制,具体面议。
3、医院将对学科带头人提供临床学科建设方面的支持。
4、对新开展的科研项目,医院在人员、经费和设备等方面提供支持,科研课题申报成功,将根据课题的不同层次和项目内容,提供科研启动资金。
5、医院支持学科带头人建立自己的工作团队,学科带头人可带1-4名年龄40周岁及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助手,作为专家型或专业型人才调入。
(二)专家型人才
1、待遇面议。
2、医院将提供临床建设发展方面的支持。
3、对新开展的科研项目,医院在人员、经费和设备等方面提供支持。
(三)专业型人才
享受医院在编职工同等待遇。
四、其他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到报名邮箱huangjie1028@sina.com。其中专业型人才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9月15日期间报名。
(二)报名要求
请登录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浙江省皮肤病医院)(http://www.zjspfb.com/ “公示信息/人事信息专栏”或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ww.zjwst.gov.cn,“政务公开/招聘公告专栏”),按要求操作。
(三)招聘咨询电话:0572-8073170。
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浙江省皮肤病医院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