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方正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逐步解决全县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水平,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方正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方正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方正县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rbfz.gov.cn/
四、招聘对象
1.社会人员;
2.应届毕业生(2014年、2015年、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的海外留学人员;
4.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年龄30(含)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报名日期为准;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7年及以后毕业生。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可在公告网站下载《方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一份(贴照片,另带4张近期1吋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或派遣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要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考生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
本次考试考务费100元。特困大学生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免除考务费。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办理考务费退费,具体事宜请关注方正县政府门户网站或由招考部门电话通知。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50办公室。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5.咨询电话:(0451)57116059。
6.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包括准考证的发放、公布考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与考核的时间地点等,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均在方正县政府门户网以《通知》方式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7.政策加分。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
到农村基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计算时限以报名日期为准)报考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二)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及面试均由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综合知识》(30分)和《专业知识》(120分),两部分内容一张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其中,综合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内容;高中教师岗位专业知识内容为本岗位的高中基础知识,初中教师岗位专业知识内容为本岗位高中及初中基础知识,小学教师岗位专业知识内容为本岗位初中及小学基础知识,特殊教育岗位专业知识为特殊教育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请登录方正县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相加后合成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方正县招聘领导小组对笔试成绩综合分析后,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或缩减此岗位招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方正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待公示期满后,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方正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面试程序办法。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侧重考察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时间为每人10分钟,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折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 + 面试成绩*40%,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体检由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考核由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进入面试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方正县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方正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
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方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