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政府雇员8名。聘用单位为延寿县人民法院。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后出生),性别男,身高170cm以上,统招大专以上学历(含16届毕业生),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流程,具有一定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能力。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用工形式及待遇
招聘人员待遇: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第一年月工资1800元含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应承担部分由财政负担。雇用单位可在工资中超过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以上部分,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使用。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0日—22日
地点: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办公楼310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五、相关要求
1、现场报名。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6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毕业生证明),一寸近期免冠同版照片4张、报名登记表1张。
2、准考证发放。2016年6月24日到人社局办公楼310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4、咨询电话:0451-53018270
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