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具有烟台市市区(牟平、芝罘、莱山、福山、开发区、高新区、昆嵛山保护区)常住户籍(畜牧兽医专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政治合格,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纹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5年8月22日至1998年8月22日之间出生的);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8月22日(含)之前取得。符合公安特勤招考条件的考生,在报考其他岗位的同时可兼报公安特勤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011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烟台市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正阳路368号)服务大厅一楼东人力资源市场1号窗口。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上三项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报名现场首先进行目测,看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高、体重、视力等),然后进行其他资格审查。有专业要求的岗位专业类别参照《2016年烟台市牟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执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录过程始终,对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交纳40元考务费,并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
笔试时间:2016年9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请于8月31日登录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考试内容:法律常识、政治理论知识、时政方针等,满分100分。
四、体检与考察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员。现从事检察业务的考生报考原岗位,同等条件优先录用;法律专业毕业生报考书记员岗位,同等条件优先录用。其他考生中如出现考试成绩相同且影响录用的,依次按照中共党员、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大学专科毕业生、退伍复员军人、城乡低保家庭、就业困难家庭子女等条件确定。
体检和考察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对因弃权以及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察政审。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公示名单录用。
五、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委托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确定续聘或解除合同。
录用人员日常工作和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录用人员的工资为2225元/月,按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535-4281095。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xls
烟台市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