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设工程管理岗位2名,水利工程管理岗位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建设工程管理岗位2名,水利工程管理岗位1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因工作需要驻夜值班,处理现场突发事件,建议为男性。
凡有违法违纪记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岗位要求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3.建设工程管理岗位,要求大专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专业,本科土木类专业;水利工程管理岗位,要求大专水利工程与管理类专业,本科水利类专业。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8月26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址: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泗安镇政府四楼408办公室)。
报名方法:携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泗安镇政府组织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笔试及面试:对通过资格审查者分别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笔试得分从高到低1:3进入面试,即建设工程管理岗位笔试得分前6名进入面试,水利工程管理岗位笔试得分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在泗安镇公告栏上予以公示。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录用程序: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考察结束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
五、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实行年薪制。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泗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2-6680882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