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浔区农林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浔区畜牧兽医局派驻在各检疫申报点上协助检疫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负责,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8日以后出生);
3、取得国家承认的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该工作岗位适合男性。
三、报名方法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8:30—17:00
3、报名地点:南浔区农林局208办公室。
(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南林路999号农水大楼,联系人:唐卫忠,联系电话:3078767)
4、提交《南浔区农林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可在面试时上交)、2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四、录用办法
1、资格审查:由本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对已报名者即时完成资格审查。
2、面试: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记分法进行打分。面试得分即为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3、公示、聘用:经面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南浔区农林信息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待遇及其他
1、人员性质:编外合同工,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按南浔区农林发展局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浔区农林发展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