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兵人社发﹝2015﹞95号)等有关规定,五师双河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招聘范围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满18周岁及以上(1998年8月19日及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6年8月第五师双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有关年限、年龄的计算方法依此类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 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册正式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违纪等行为且限考期未满的人员;
3. 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
报名、缴费和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15日—8月19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8月24日
(二)笔试时间:2016年8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时间:2016年9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岗位表》和《报名申请表》通过五师门户网站(http://www.xjshs.gov.cn/)、兵团人事人才网(http://www.xbrs.gov.cn/)、师市各单位向社会发布。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采取在现场报名、缴费并同时审查资格的方式进行。
1.报名
报名地点:第五师双河市事业单位综合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博乐市团结路295号)。
博源公证处(岗位代码:019)、83团医院(岗位代码:022)、师医院(岗位代码:023、024)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1:2以上方可开考;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1:3。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经取消、核减招聘计划的报名人员,若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大类及具体专业参照《2016年8月第五师双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执行。涉及大类的,报考人员专业须是大类中所列专业;涉及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具体专业相符。
报名工作由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师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在五师门户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2016年8月第五师双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须在《报名申请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持《报名申请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丢失、过期、尚未领取的,请提前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查。
要求工作经历的应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取得各类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的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名时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缴费
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个科目40元,资格审查确认后现场缴费。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于8月24日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证地点:同报名地点。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均按百分制计分。
1、笔试
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报考83团医院(岗位代码:022)和师医院(岗位代码:023、024)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
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由师市人社局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均为汉语试卷,考生一律汉语答题。
笔试结果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五师门户网进行公布。
2、面试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岗位,在同职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人员名额,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入闱人选;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面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由师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
师市幼儿园(岗位代码:025)岗位的面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不再进行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包括声乐、舞蹈、器乐(键盘乐器和弦乐器)、美术、讲故事等。专业测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面试均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费40元。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通过五师门户网进行公布。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入闱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为保证体检结果客观真实,体检过程顺利进行,考生在体检前三日内须不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师市人社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考察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调阅档案、实地考察和函询等形式进行。考察主要全方位了解拟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人际关系、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等,对被考察者作出全面、客观的书面考察结论。考察结论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2016年8月第五师双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4)。
经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审批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师市人社局在考试、考察、体检全部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五师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师市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由师市人社局将理由告知拟聘人员。因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对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聘用审批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对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人员与聘用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岗位等级聘用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设置方案进行聘用。
五、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师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原则和招聘规定。对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五师门户网(http://www.xjshs.gov.cn/)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请考生务必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务活动,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师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师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师市人社局):0909-7696625 0909-2296827
监督举报电话(师市纪委监察局):0909-2270575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