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钦州市决定实施“海鸥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柔性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海鸥计划”加快柔性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意见》(钦办发〔2012〕100号)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引进名额
计划引进17名(详见附件《钦州市2016年实施“海鸥计划”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具有符合聘任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备拟聘任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相关工作经历等条件;
(四)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等发达地区或试验区从事相关工作的优先;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专业经验丰富并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优先。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人才的可作为“海鸥计划”重点人选。
(五)具备聘任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引进程序
(一)组织报名
从2016年7月15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止,应聘人员可采取现场、邮寄资料或网络等方式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符合条件并自愿报名的应聘人员可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如实填写《钦州市2016年实施“海鸥计划”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有关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的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同时提供原件送审后退还本人),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正面彩照2张,以及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
邮寄资料报名:应聘人员也可将现场报名方式需提交的材料邮寄至招聘单位进行报名。具体邮寄办法请与招聘单位联系。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与招聘单位联系提交应聘申请。报名和面试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一致。通过网络报名的,须在面试前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招聘单位进行验证。逾期未提交材料进行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对《钦州市2016年实施“海鸥计划”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资格审查
自报名之日起,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应聘人员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由招聘单位即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面试、体检、考察、面谈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组织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派员指导。经面试后,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考察期间,招聘单位要与应聘人员就引进方式、工资待遇、岗位安排及相关事宜进行面谈。
(四)确定引进、公示
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洽谈确定引进方式及待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招聘单位提出最终拟聘人选方案报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引进的人才签订聘用合同,依照所签订的合同约定条款实行管理考核。
五、政策待遇
(一)引进的人才,均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任人员平等协商确定。
(二)引进的人才,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在落户、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三)可由用人单位按《关于实施“海鸥计划”加快柔性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意见》(钦办发〔2012〕100号)有关规定申请资助补贴。
六、联系方式
钦州市委人才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电话:0777-3688160,E-mail:qzrcb@163.com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电话:0777-3688396、5987286,E-mail: qzrsd96@126.com
中共钦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