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特制定遵义市广播电视台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一、 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我台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成立“遵义市广播电视台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遵义市纪委第五纪工委的全程监督下和市人社局、市文体广电局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招聘的各项工作。
二、公开招聘职数、职位及对象
计划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记者或编辑职位),大专及以上学历,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专业。在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媒体从事5年以上相关工作并具有助理记者(编辑)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通过全国记者(编辑)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证书的人员,专业不限。
三、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2、按照事业单位新的人事制度有关要求,实行聘任上岗。
四、报考对象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服从组织分配。
3.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4.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聘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年龄18周岁以上(1995年11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岁以下(1977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主任记者(编辑)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72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定向到本市和本市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等有较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③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学生。
④未经单位同意报考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考聘用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通过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rs.gov.cn)、遵义市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11日—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遵义市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大兴路湘江大厦后八楼),联系电话:8253956。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但须提供书面委托材料。
本次招聘免收报名费。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交: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报考岗位需要的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和工作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④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持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果不能及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可作出书面承诺,并表示必须在考察(政审)环节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提供材料原件,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的全过程,因各种原因,报考对象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和资格而进入考试等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同时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报名、登记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公示。
(三)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11月15日。
领取地点:考生报名处。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六、考试
考试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招考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需达1:3以上方可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6日上午9:00—11:30,地点另行通知(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占30%)、新闻业务知识及写作(占70%)。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文体广电局网站公布考生成绩。
2、面试
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若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1)面试(专业知识测试)考官:由相关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人社部门以及市文体广电局指导下抽签产生。
(2)面试(专业知识测试)方式:采取现场模拟采访及现场答辩(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计算总分。总分第一、二名进入体检,如第二名出现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核(政审)人员。考生成绩汇总排名后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公布内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是否进入体检等。
七、体检
在成绩公示期满后,严格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单位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其本人。初次确认不合格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后可以复查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体检不合格后存在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考核(政审)
在医院确认体检合格结论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主要了解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政审)报告,并将考核(政审)结果告知被考核(政审)对象。接受市招考办对招考人员考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招考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招考对象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四)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五)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六)截止招考单位规定时间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等证书、学籍档案材料等的人员。
(七)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调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规定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要求
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考条件、公开招考程序、公开招考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上级领导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在考核过程中严格考核纪律,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立即报主管部门处理。对违纪违规、作弊的考试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理。及时受理社会举报,并按规定处理。
十二、本简章由遵义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肖宇 电话:0852-8253956
监督电话:0852-8981609(市纪委第五纪工委)
0852-8662655(市人社局)
遵义市广播电视台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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