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需要,桂林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专业要求
(一)招聘名额:2名。
(二)专业要求:交通运输、物流管理、现代物流管理、公路运输与管理、汽车应用技术、城市交通运输、文秘。
二、资格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三)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三、程序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人员须递交《桂林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及同底1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普陀路6号桂林市道路运输管理处7楼713号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0773-5806007/15978057787联系人:刘科长。应聘者可直接从桂林人才网下载报名表。报名时间:2016年7月15日至7月25日(双休日除外)。
2、资格审查:对报考者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3、本次招聘采取差额招聘的方式,每个名额报名人数一般不少于3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由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该名额是否组织考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包括职业道德、公共基础理论知识以及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技能的掌握、运用能力),满分为100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领导小组统一命题、考试、阅卷。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计算并汇总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本人。考生可在桂林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办公楼大厅公告栏上对个人成绩和面试通知进行查询。
(三)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职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领导小组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汇总形成总成绩,当天在桂林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办公楼大厅公告栏公布。
(四)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根据汇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与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4、如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应当进行调剂。调剂人选范围为其他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且未进入考核阶段的人员,按考生汇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最终考试成绩、考核情况,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的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桂林市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4、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按考生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公告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毕业院校、监督电话等。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宜聘用的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须按照单位的聘用文件和报到通知按时报到,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出现空缺岗位的,按考生汇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桂林市交通运输局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调整桂林市交通运输局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执行。工作岗位统一调配。
四、工作纪律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报考者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和违反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