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泸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泸州市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具有新闻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普通话一级乙等;
(五)身体健康;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与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请下载附件“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文体广局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考人员如系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在报名表签署同意意见。
报名时间:2016年7月8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联系电话:0830-2539240。联系人:车海瑛。
2.资格审查。市文体广局和泸州市电视台主要围绕直接考核招聘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 共同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市文体广局和泸州市电视台相关人员组成考聘小组共同组织实施。考聘小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采用专业化面试或面谈的方式进行。
(三)体检
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80分,根据面试考核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 全面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者提供的资料是否属实;(2)考核应聘者的现实表现;(3)了解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4)了解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职位要求。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占编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直接考核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直接考核聘用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对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直接考核聘用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公告由市文体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政策咨询电话:0830-3196277。
泸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