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办同意,常山县国土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巡查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巡查协管人员5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现实表现和政治素质好,志愿从事所招聘的工作岗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家庭政治历史清白,群众反映较好;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无参加非法邪教组织行为;直系亲属中无正在服刑或正在劳动教养期内的;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遗传性、传染性疾病;
(四)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1996年 1月 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 日以后出生);其他身体条件均参照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
(五)学历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详见招考计划表),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六)口齿清楚,智力良好,适合从事相应工作;
(七)具有常山户籍的社会人员(户口性质不限)。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
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6年7月8日通过常山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常山人才网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4日
2、报名地点:常山县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军人另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近照2张。
4、资格审核:由常山县国土资源局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考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常山县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实行百分制。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人员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的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在应试人员中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政审
体检后,体检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政审对象,如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合后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录用公务员规定执行。如被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规定程序,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录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5名录用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聘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550元),试用期满工资福利待遇按县国土资源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
联系人:方慧玉 联系电话:0570-5666309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