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检察院工作需要,切实提高检察服务保障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经盈江县委、县政府批准,拟招聘10名聘任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10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10名(男5名、女5名)。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个人思想道德品行,勤奋敬业,团结协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三)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户籍为德宏州内;
(六)通晓德宏5种少数民族语言、缅语或有篮球专业特长者优先。
五、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计算机操作)和面试两种方式,笔试成绩按2:1进入面试,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分数确定审查的对象。
七、待遇及管理
公开考试招聘的书记员签订聘任制合——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没有单独执法资格,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进行续签,聘任期间每人每月工资2100元(含五险)。
八、聘用程序
(一)在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公告招聘信息,公告期为12天;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彩照两张(小1寸);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笔试,合格的填写《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四)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0人进入政审,发函至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得聘用,按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递补政审人员。
(五)政审合格的10人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政审人员,合格后参加体检。
(六)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人社网进行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与其他单位已经签定劳动合同的必须在公示期满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不予聘用,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九、时间及地点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18日截止(周六、周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盈江县检察院政工科(四楼);
(四)笔试、面试时间:另定;
(五)考试地点:盈江县人民检察院。
十、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必须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检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咨询方式
中共盈江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8115877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8117767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8180998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