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6-24 来源: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唯一一所以培养轨道交通相关专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主、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开设有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工程等31个专业,全日制普通高职学生约8000人。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60多人,其中高级以上职称占30%。校内建有163个实训室,设备值达1.8亿元。为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博士9名,其中专职科研人员2名,专任教师7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岗位需求表》(附件1)。在岗位条件中提及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附件2)执行。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五)符合公招岗位的年龄周岁要求(年龄计算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在我院以往的公开招聘中考察不合格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在2016年内长期有效,请考生报名前先咨询应聘单位,了解该岗位是否仍然空缺。
2、报名方式
按《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博士需提供材料一览表》(附件3)将个人资料打包发送至我院公开招聘专用邮箱:gtzyrsc@163.com,并电话告知人事处专职工作人员。
应聘人员所持学历或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16年版)》(附件2)。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对应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还须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填写《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6),由招聘单位审核认定;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应聘者承诺其在报名时提供的一切信息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该协议。
3、资格初审
面试前15个工作日内对报考者个人情况进行初审,符合需求者直接进入面试,将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
1、资格复核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的资格复核,复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
资格复核的时间和方式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通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和形式
面试分教师岗和非教师岗进行。
非教师岗面试主要围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通过笔答或面谈形式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应变、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其他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教师岗面试内容为专业理论技术答辩和实操(授课或技能实践),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水平,教学及科研能力。
(4)面试成绩
面试总成绩100分,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80分(含)以上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以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照《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适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的分数高低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hrssgz.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可根据情况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能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限内到岗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应聘时暂时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本招聘年度内取得学位,否则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持有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在聘用后一年内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手续。在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暂按低一级层次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聘用。
(三)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除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外,每人给予教学研究与科研启动费,人文类3万,理工类6万元,安家费10万元。
六、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6020403(田老师)手机:13682265952(暑假期间:工作日8:30-11:30,14:30-16:3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6423910(吴老师)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6月23日
附件:
1、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博士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xls
3、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博士岗位需求表.doc
4、工作经历证明.doc
5、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6、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