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6-23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所属7个事业单位(各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2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之后出生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31日之后出生的)。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7日上午9:00—7月11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6年7月7日(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于2016年7月11日(报名截止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传真至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加分权利。此外,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在考生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资格的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自7月13日上午9:00—7月16日上午9:00。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经资格复审后直接进行考核(面试)和考察。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
3、笔试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上确定的为准)
4、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二)面试与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在名单公布后需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用人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1)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参加资格复审。其中,属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参加资格复审。(2)社会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等)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参加资格复审。其中,报考者属国有单位正式员工的,还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3)报考具有会计师、各类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各类职业资质职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的档案材料或资格证书,报考职位需要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如为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4、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
5、招聘岗位有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博士报考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6、设定招录考试总成绩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予招录。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中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6年7月31日。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由用人单位提出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招考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监督举报电话:020-38818675,020-38818783
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传真电话:020-38802974
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6月22日
附件:
1、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xls
2、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2016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