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结合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特制定《开阳县2013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
2、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详见《开阳县2013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和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含政工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11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县直(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有违法生育行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6月16日9:00至6月18日18:00期间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om.cn)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开阳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8∶00时后,将在“贵阳人力资源网”上公布报名情况供报名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县招聘办的统一组织进行。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招聘办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使用。资格初审必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6月16日9:00至6月19日17:00。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到市人力资源市场修改。
截止2013年6月18日18: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3年6月19日16: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16日9:00至6月19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特困学生凭就读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间:2013年6月17日--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人才部(延安中路88号)办理有关减免报名费手续。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在贵阳人力资源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县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市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