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卫生监督分所现拟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员(事业单位聘员)1名。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考共计划招聘1名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对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2016年应届毕业生,具有预防医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调查中的人员;
2、一年内曾获得招委会发出的聘用资格的人员;
(四)具体条件及岗位要求见下表
三、报名办法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资料复印件及应聘岗位要求其他证明材料送到或邮寄到西樵镇卫生监督分所办公室(地址:南海区西樵镇朝新路8号4楼,邮编:528211),咨询电话:0757-86861733。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7月15日下午5时30分。
四、招考流程(面试、笔试及实践考核)
1.通过资格审核的非在职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笔试环节,面试、笔试工作安排依次进行。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计算排名成绩,根据排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核人员,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践考核人选。实践考核期为10至14个工作日,实践考核期满,合格者(60分合格)以排名成绩占70%、实践考核成绩占3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2.实践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具备聘用资格。
(1)实践技能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违反试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4)违反行业规范和操作规程,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6) 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并经招委会确认不适合录用的。
五、时间、地点安排
具体面试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本单位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
其他招聘程序(含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环节)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工作方案》(南医招委〔2012〕2号)规定执行(具体请登录南海卫生信息网查阅)。
本公告由西樵镇卫生监督分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7-86861733。
2016年度南海区卫生系统卫生技术人才招聘报名表及岗位表.doc
南海区西樵镇卫生监督分所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