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中山广播电视台是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6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本科以上学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8日。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8日至6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城桂路1号中山广播电视台311室。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上述三项材料至少需提供两项)等原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3张。
6、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报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等,在考试前3个工作日电话通知报考者本人。
3、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山声屏网予以公布。
5、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评、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山声屏网公布。
4、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因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山声屏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23321202(中山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袁小姐),监督电话:0760-88318173(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附件:1、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
2016年5月18日
附件1: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