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福建省唯一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因学校事业发展工作需要,2016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fjedu.gov.cn/)、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jyzk.fjcpc.edu.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具体如下:
网上报名—确认初审合格—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应于5月16日—5月31日登录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jyzk.fjcpc.edu.cn),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系统于5月31日中午11时关闭。
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时间为5月23日—5月31日下午3时,随后资格审核系统关闭。
3.确认初审合格。报考成功后,报考人员可在5月24日-6月1日期间在网络上查询并打印《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初审合格单》。
4.考务费80元/人,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缴费方式、时间、地点及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情况将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网站公告栏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笔试后将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具体情况将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招聘考试网公告栏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复审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6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院人事处书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所有复印件一式两份。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学院人事处书面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其中2016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学院人事处书面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及成绩折算方法
序号1-17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序号18-24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各岗位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教育学、心理学等。题型分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部分。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序号1-17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选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序号18-24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2.技能测试:专任教师及实验员岗位(岗位1-岗位17)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与该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专任教师岗位通过试讲、实验员岗位通过实践操作测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测试应聘人员所具备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综合成绩折算法:
①专任教师及实验员岗位(岗位代码1-17)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计算。
②图书管理员、辅导员岗(岗位代码18-24)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
5.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jyzk.fjcpc.edu.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和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三年(含试用期)。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2号,公交可乘坐20路,87路,106路,66路到省交通学院站或省警察学院站下车。
邮 编:350007
电 话:0591—83511279
E-mail:250727399@qq.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福建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省教育厅监察室),0591-87091212(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016年5月13日
附件: 附件1、2016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