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蚌山区保障房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保障房房屋管理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保障房房屋管理员5名。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保障房管理等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文化;
3、身体健康;
4、蚌埠市区户籍;
5、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档处理能力。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7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咨询电话:2046850,3137132;
报名地点:蚌山区政府五楼住房保障办。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三张。报考人员可从“蚌埠市人事人才网”及“蚌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内自行下载报名表。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社局、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二)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由区保障房租赁管理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范围及比例:主要测试保障房相关知识、公文写作等方面知识和水平,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以1:3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将在蚌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如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由区保障房租赁管理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合成: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若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分数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政审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时,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审。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市、区保障办发放房管员工资标准,试用期1500元/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2000元/月,试用期为三个月。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2、三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考核情况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