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简章规定招聘职位所有科目的考试,综合成绩方能有效。
五、体检
体检根据招聘职位人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按1:1比例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须在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鉴定结论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公布后,凡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之前必须保持通信畅通,无法联系和在规定的体检时间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及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全面、真实、准确。
考察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取消考生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的;
(三)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六)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七)2013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的;
(八)经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进行合同鉴证。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成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间未经许可不得调离本县。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对相关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机、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招考办无法联系到考生,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简章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4—5631967
监督电话:0854—5632121或0854—5635135
附件:1.《龙里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rar》
2.报名表.rar
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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