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文昌市网格化服务管理综治信息系统指挥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文编〔2016〕7号)精神,结合本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昌市网格化服务管理综治信息系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4名(编外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22—30周岁,即1986年4月5日至1994年4月5日间出生;
4.身体健康;
5.户籍:具有海南省文昌市户籍;
6.学历: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
7.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在各类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成立文昌市委政法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符琼州
副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何森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何启佳
成 员:市综治办副主任 邢奎
市人事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郑洲
市委政法委政工室主任 林春媚
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杨亮
四、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4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文昌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市委政法委政工室 。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父母或配偶的户口簿等)、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每张报名表贴2张),到报名点报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名时填写《中共文昌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委政法委政工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五、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操作,满分为100分。
(3)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的进行考核,考核出现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重新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考核由文昌市委政法委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及程序按有关政策执行。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民政府网站和市委政法委办公室门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影响录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录用情况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书后,必须按时间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昌市网格化服务管理综治信息系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九、工资福利待遇
文昌市网格化服务管理综治信息系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各类保险费用全部纳入市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并由财政局拨入市委政法委,由市委政法委按月给予发放。
(一)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工资标准每月1800元(不缴纳社保费),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每月2400元(含个人缴纳社保费)。
(二)被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福利待遇。
(三)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市委政法委与其实行一年一签制度,人员管理和考核由市委政法委具体负责。年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898—63330785(市委政法委政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