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2016年春季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静海区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残疾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残疾人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5.持有2016年3月24日前(不含24日)签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非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身体条件能够独立承担并较好地完成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日常工作。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5日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8.具有静海区户籍。
(二)残疾人亲属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残疾人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5.必须为残疾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或配偶,身体无残疾。其直系亲属或配偶必须持有2016年3月24日前(不含24日)签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5日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8.具有静海区户籍。
(三)其他社会人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无残疾),品行端正,热爱残疾人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5日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具有静海区户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各类别人员招聘人数、相关要求等情况详见下表。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静海区2016年春季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计划表 | |||||||
序号 |
招聘岗位 |
小计 |
残疾人 |
残疾人亲属 |
其他社会人员 |
咨询电话 |
备注 |
1 |
静海区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 |
20 |
14 |
4 |
2 |
28943463 |
鉴于本岗位工作的服务性质以及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肢体残疾人一般应能在不具备无障碍设施且无他人扶助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上下楼、入户走访等日常活动;听力言语残疾人一般应能在不借助手语翻译的情况下完成与人沟通、交流等日常活动;视力残疾人一般应能在不借助盲文的情况下完成阅读、书写等日常活动。 |
合计 |
— |
20 |
14 |
4 |
2 |
— |
— |
三、岗位职责
在乡镇或社区工作站专职从事残疾人工作。定期调查、走访辖区内残疾人家庭,掌握残疾人及其家庭基本情况,反映残疾人的困难和需求;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建设等工作;宣传涉及残疾人的法律法规及优惠扶持政策;团结、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5日8:00至4月8日18:00。
缴费时间为2016年4月5日8:00至4月10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考务费每人90元。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需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按招聘条件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9:00至16:00。
五、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残疾人工作基础知识、社会工作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考试分2套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4日。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8:00至4月23日18: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能参加笔试的,笔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2016年5月4日9:00至18:00,报考人员可到静海区残联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本次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参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笔试结束后,分别按照残疾人、残疾人亲属、其他社会人员等三类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016年5月5日—5月11日,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除以上资料外,其中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考生还需持本人或亲属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亲属为配偶的还需持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静海区残联进行资格复审。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报考人员要按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
面试缴费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8:00至20日16:00。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8:00至21日16:0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点,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点。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录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报考人员总成绩统一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至5月25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至6月3日。
考察时间为2016年6月6日至6月15日。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将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
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至6月30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签订劳动服务协议,见习期为1年。生活待遇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津民发〔2014〕9号)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静海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