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即墨市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
根据国家、省和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4号)文件要求,即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413人(详见《2016年即墨市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8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8日以后出生);2005年即墨市公开选招且在岗的农村学校聘用制教师(以下简称即墨市聘用制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8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即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2015年招聘的聘用制教师、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委培生、定向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4月8日9:00—4月11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4月8日11:00—4月12日16: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4月8日11:00—4月13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2.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相应岗位,部分岗位可根据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的原则报考(详见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报名时请在“已取得证书情况”栏注明教师资格证书、学段、学科,如“教师资格证书:高中语文”;最高学历为非师范类的应聘人员,使用师范类学历及专业报考的,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其师范类学历学习的时间、院校、专业、学历及是否师范类,如“2000.07-2004.07曲阜师范大学英语本科师范类”;2005年即墨市公开选招且在岗的农村学校聘用制教师请在备注栏中注明“2005年即墨市农村学校聘用制教师”及现工作单位;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中没有的栏目,请务必在备注栏中填写清楚,否则初审不能通过。
3.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
4.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5.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5月4日9:00—5月6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缺一不可),且体检、选岗都将使用,请妥善保管。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然后于4月15日9:00—11:30到即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即墨市德馨大厦613室)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现场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6.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须提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①往届(指2015届及以前)毕业生:笔试准考证、报到证、毕业证书(须在2016年4月8日之前取得)、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到证无法证明为师范类人员,需提供师范学历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注:省内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应为省教育厅印章,省外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报到部门应为教育部门,毕业时应到省教育厅或地市等教育主管部门报到并加盖相应印章。上述情况无法证明的,需提供所学专业为师范类证明)。
②2016年应届毕业生:笔试准考证、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证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交所学专业为师范类证明(研究生使用师范类本科学历报考的,需本科院校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受户籍限制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索引页、本人单页),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④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2015年以来青岛市招聘的聘用制教师的,需提交用人单位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⑤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请将《毕业生推荐表》、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师范类等情况证明的原件和其它证件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上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不装订,一并上交)。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3.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用省统一招聘笔试试卷,科目为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下午14:00—16: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招聘计划为1-5人的,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计划为6-10人的,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计划为11人及以上的,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详见《计划表》)。说课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艺术以及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说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现行教材。技能测试具体内容及办法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技能测试和说课同日进行。说课和技能测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四、成绩核算
笔试成绩、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方式为“说课”的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说课成绩×50%。
面试方式为“说课+技能测试”的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说课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说课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再相同有技能测试的按技能测试成绩确定),都相同的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即墨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招聘岗位包含两个以上工作单位的,被聘用人员根据公布的具体单位,按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有技能测试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都相同的采取加试笔试的形式决定选岗顺序]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择岗。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在即墨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制教师与在编教师统一管理;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执行。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招聘简章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dhrss.gov.cn)公布,其他招聘信息均在即墨教育网(http://www.jm.qdedu.net)公布。
5、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咨询电话:0532-88512620(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监督电话:0532-88518776(工作日8:3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