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崂山区森林消防总队区直属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3名森林消防队员(内勤),现公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崂山区常住户口;年龄在22周岁至26周岁(1990年8月31日以后至199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双裸眼视力0.8以上、不戴眼镜(含隐形眼镜);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重度平跖足;身高不低于1.65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森林消防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安排管理;
4.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文秘专业毕业,具备一定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电脑进行word,excel等日常办公软件操作的;军警院校毕业的退伍军人,担任班长以上职务,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慢性病的;
二、用工形式
1.合同期暂签订至2017年2月11日,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综合考评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2.实行准军事化统一管理,全年集中食宿,根据单位工作情况轮班休息。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6日—30日
(上午9:30-11:30;下午 14:00-16:30)
2.报名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直属森林消防大队
(沙子口乘301路车至南沙路站下车,向南走约500米青岛盛誉水产有限公司斜对面山腰上)
3. 招聘程序: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计算机操作、体能测试、面试等,综合成绩,择优录用,满额为止。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个人简历等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报告、一寸近期同版免冠彩照4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复退军人需提供退役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人员提供的证明和个人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单位将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给予任何补偿。
联系方式:88802110 88803119
附件:崂山区森林消防队员报名表.docx
青岛市崂山区农林局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