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事业单位招聘网
首页 浙江招聘 福建招聘 江苏招聘 广东招聘 江西招聘 安徽招聘 北京招聘 上海招聘 天津招聘 湖南招聘 湖北招聘 河南招聘
河北招聘 海南招聘 重庆招聘 贵州招聘 辽宁招聘 吉林招聘 山西招聘 广西招聘 云南招聘 陕西招聘 甘肃招聘 青海招聘 四川招聘
山东招聘 内蒙古招聘 黑龙江招聘 宁夏招聘 新疆招聘 西藏招聘 面试真题 笔试真题 考试大纲 申论试题 行测试题 公共基础知识 教师招聘
长沙招聘  南京招聘  事业单位试题  事业单位面试 最新教师招聘信息  最新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贵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 贵阳事业单位招聘网 >> 内容

贵州省贵阳清镇市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简章(2)

时间:2013-10-23 16:27:15 点击:

五、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医务人员岗位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同一套综合试卷),计算机网络技术管理员岗位测试计算机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24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11月30日前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由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本次招聘考试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平均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该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平均分的计算按报考市一医、市中医医院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和报考乡镇卫生院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分别计算。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卫生局具体负责。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进入资格复审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第一人民医院、中医医院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乡镇卫生院考生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不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如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少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有要求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所有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九、体检

体检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过程中,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当场复查结果由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应于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向清镇市招聘工作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不再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特殊情况在体检或复检时需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另行通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局报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乡镇卫生院岗位分配

乡镇卫生院拟聘用人员具体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择。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选择。聘用岗位选择只进行一次,一经选定,将不再进行调整。对不愿意选择岗位的拟聘用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照管理权限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851-2577481(清镇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851-2774563(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851-2522530(中共清镇市纪委监察室)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如因考生未上网查看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清镇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清镇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清镇市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rar

2013年10月16日

 

笔试试题推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试题

笔试真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真题

面试常见问题汇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常见问题汇总

面试真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真题

事业单位考试大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

教师招考专题:最新教师招聘信息发布区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 文武事业单位招聘网(www.wenwu8.com) © 2013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站长联系QQ:799752985 浙ICP备11036874号-1
  • Powered by 文武教师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