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们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招聘3名合同制工作员到泸县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从事康复训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招聘合同制工作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强烈的耐心、爱心、热心。
2.常住户口在泸州市范围,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
3.中专文化以上,具有幼儿教育、康复医学等相关专业,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者。
4.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涉嫌犯罪公安机关正在调查或有违法劣迹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学籍、开除军籍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有其他不良行为的。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日至3月11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泸县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泸县玉蟾街道办九曲河东路)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陈虹蓉,联系电话:0830—8187850
2.报名要求及手续: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能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招聘方式
面试: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电话通知。
四、聘用管理
1.被聘用者必须按照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报到时间,则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首次聘用合同为期一年,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劳动关系。
4.待遇:月工资2400左右、保险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830-8189532
咨询电话:0830-8187850
特此公告
泸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