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有关规定,以及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批复》(第584号)、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编制(控制数)使用计划函复》(南编办计函[2013]1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013年南宁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组织考核。现将组织考核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房屋安全鉴定所,隶属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管理,其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正科级事业单位,其职责主要是承办全市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和可靠性的技术鉴定,负责涉及房屋装修结构安全技术检测和鉴定工作,组织指导房屋安全鉴定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组织考核招聘岗位职数及应聘人员条件
房屋鉴定技术人员1名: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有一定工作经验,具有相应业绩,能坚持正常工作。
房屋鉴定法律咨询人员1名:法律专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熟悉房屋安全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业绩,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组织考核招聘方式和程序
1、信息公布:在局系统企事业单位张贴和在局政务信息网站上公布招聘简章。
2、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2日—2013年10月23日
3、报名方法: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和免冠半身二寸彩照及《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南宁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原南宁市房改办4楼414房)报名,联系人:谢丽郦。报名材料经组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报组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面试: 组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考核。
5、考核: 对考核对象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
6、体检: 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7、公示: 经组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8、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再办理各项进人手续。
四、组织考核招聘时间为2013年11 月。
南宁市房屋安全鉴定所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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