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株洲市茶陵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积极推进“打造茶陵发展升级版,建成湘赣边界中心县”战略目标,更好地服务民生建设和民生事业,实现茶陵市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新跨越,经请示有关领导同意,湖南省茶陵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性别、年龄、学历及专业要求
岗位 |
招聘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资格 |
备注 |
名称 |
人数 |
要求 |
层次 | |||
办公室 |
1名 |
男 |
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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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 | ||||||
计算机 |
1名 |
男 |
计算机应用、网络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
| ||
市场 |
1名 |
男女不限 |
工商管理类 |
| ||
营销 | ||||||
财务 |
1名 |
男女不限 |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会计学、财务会计学、财务管理、统计等相关专业 |
必须有 | |
会计 |
会计证 | |||||
市场管理与服务 |
2名 |
男 |
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有市场管理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 |
注:具体报考专业资格详见报名处张贴的《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由招聘领导小组依据该目录进行审核确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
2.政治素质高,纪律观念强,能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有强烈的团队意识;
3.有较强的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4.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上进心,勤于学习,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群众口碑好;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工作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与原单位未解除录用合同的;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从2016年3月2日8:00—3月15日17:00时(双休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茶陵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茶陵县城西农贸市场(在建)旁),联系电话:0731-25221349、25226178;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材料:
①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2016年度应届毕业生则由学生所在院校开具证明);
②具有计算机等级证、荣誉证书、学士学位证、会计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开具证明;
③应聘人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
④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
5.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招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开招聘公告和报名承诺书。
6.报名费用:由招聘领导单位在应聘人员报名时收取报名费(含考务费),费用标准为每人100元。
四、考试
1.开考条件及分值比例
①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3:1的,则相应调减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可放宽为2:1;
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2.笔试内容
①文秘、市场管理与服务岗位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②计算机、市场营销、财务会计岗位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知识;
3.面试方式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按岗位招聘数以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若开考比例未达到3:1,则所有应聘该岗位的考生,均进入面试环节。
4.考试时间及要求
①招聘考试(笔试、面试)和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
③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排序依次补录体检。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六、考察
考察(含资格复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进行考察。
七、公示
对茶陵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项的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和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录用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的人员按排名依次递补。
八、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办理聘用手续,一次性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不纳入正式编制),明确好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的薪酬为1800元/月,不参与茶陵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推行的岗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3.试用期满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德能勤绩廉予以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成为正式录用的受聘人员,其所有的薪酬、福利等各种待遇均参照在岗在编的事业人员同等对待(含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并参与茶陵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推行的岗位管理绩效考核,奖优罚劣。
4.在合同期内,如受聘人员因正常原因申请工作异动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酌情依程序办理辞聘手续。
5.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双方可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九、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茶陵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招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人力资源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茶陵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