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的要求,拟招聘交通运输局下属国有企业象山县交通场站经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5名,象山县物流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1名,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1名,性质均为合同制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
二、工资待遇
详见附件1,具体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象山县交通运输局(象山南部商务区2号楼1104室)天安路999号,联系电话:59183520。
3、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报名表(详见附件2)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照一张。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4、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凡信息不实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指标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3、录用
根据考察对象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574-65766309。
附件1:象山县交通运输系统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象山县交通运输系统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2月24日
附件1:象山县交通运输系统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