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检察机关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经研究,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4名(其中:计算机辅助人员1名,速录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具有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能安心在检察机关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泰顺户籍;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练计算机办公应用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具有法律、新闻学、计算机类相关专业的从业经验者优先,具体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正常的环境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心理调控能力。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6年2月24日—3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泰顺县人民检察院三楼307室政治处(泰顺县罗阳镇景园路68号),联系电话:0577—59286960。
四、报名手续
报名者携带报名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人员待遇
录用人员性质为合同制临时工,工资待遇按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等)。
附1、泰顺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
附2、报名表
(请有意向者自行下载打印)
泰顺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