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南充市委组织部《关于下达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要求,决定从阆中市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竞争择优;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二、考核招聘名额
阆中市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
三、考核招聘范围
服务于阆中市的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截止2015年12月31日任满两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
四、考核招聘资格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已参加各类面向大学生村干部考录(聘)考试,已被录用或已确定录用人员;
(二)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五)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六)有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
五、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2016年2月18日至2016年2月22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组织股。
4.提交材料: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4份,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2寸照片)和《阆中市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汇总表》《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考核计分表》(附件1、附件2、附件3)。
5.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查及考核确定拟聘人员(2016年2月23日至28日)
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在《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签署党(工)委书记及村(社区)书记意见并加盖公章。阆中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资格复核,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后,按以下两种方式共计确定30名拟转聘对象:
1、符合“两聘一任”的,考察合格直接确定为拟聘对象。根据中央组织部等六部委文件(组通字〔2012〕36号)文件精神,“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两个聘期、经选举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经市委组织部考察合格,直接确定为拟转聘对象。
2、其他符合“两聘”的,通过综合考核择优确定为拟聘对象。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精神,对其他符合“任满两个聘期”条件,“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担任村(社区)‘两委’任职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按日常考核、组织考察程序确定拟转聘对象。
(1)日常考核(不设分数上限,以实际得分计入综合考核得分)
①任大学生村干部时间计分。每任满1月计0.2分,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12月31日。
②在村任职经历计分。任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经历,每任1月计0.5分;任村(社区)“两委”副职经历,每任1月计0.3分;任村(社区)其他职务,每任1月计0.2分。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兼任职务的,以得分最高职务为准,不重复计分)。
③评优加分。阆中市大学生村干部主管部门表扬,1分/次;阆中市委、市政府和南充市级各部门表扬,3分/次;省各厅局、南充市委、政府表扬(彰),5分/次;中央各部委,省委、政府表彰,8分/次;中央、国务院表彰,10分/次。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为准,不累计加分。
(2)组织考察(满分20分)
按日常考核得分由高至低排序,以1: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环节。阆中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纪委、市人社局组织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综合考核大学生村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组成员根据民主测评和综合考察情况背靠背定等,折算分为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环节得分,计入总成绩。考察不合格不得分。
(三)公示(2016年2月29日至3月6日,节假日顺延)
对报名人员的考核及考察情况,在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并在阆中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本人自愿申请放弃考核招聘的,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四)体检(2016年3月8日前)
阆中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审查、考核及公示情况,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并在阆中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体检,体检费用根据医院提供的标准,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个人承担(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出缺名额按综合考核得分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上报省、南充市批准(2016年3月10日前)
将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报省、南充批准。
(六)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2016年3
月31日前)
1.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对省、南充核定和批复的聘用人员,在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并在阆中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
2.确定工作岗位。阆中市委组织部根据乡镇事业单位空编情况、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聘用岗位。
3.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定向招录事业干部相关管理办法,在规定年限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市、区)和阆中其他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视为放弃,对因此出现的名额空额,不予递补。
六、纪律监督
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中央部委、省委对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要求,激励大学生村干部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充分体现了重视基层、崇尚实干。在公开考核招聘中,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要严肃工作纪律,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程序,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所涉及的事宜,由阆中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0817-6306698
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6363600
(二)监督电话
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0817-6306691
中共阆中市纪委、监察局:0817-6306582
附件:
1、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2、阆中市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汇总
3、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日常考核计分表
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 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