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配齐配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全面强化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管控工作,减少新滋生吸毒人员,坚决遏制毒品危害,经报请县委、政府同意,全县将招录一批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职位及数额
本次招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共36名(因职业特殊需要,女性限招3名)。
三、应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同心县户籍,年龄35周岁以内(1981年2月21日之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2、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
3、身体健康;
4、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及参与非法组织活动记录;
5、热爱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能熟练操作和应用计算机,善于做群众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l、受过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亲属中有涉毒的、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报酬执行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按照年保障经费3万元(含缴纳的相关保险)确定工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报名。报名于2016年2月21日一2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进行,报名者须携带户口簿、学历证、身份证、退伍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在县禁毒办(新区公安局二楼218)报名。报名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户口薄、学历证、身份证、奖励证书、退伍军人相关证件等各复印2份)。
2、考试。(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形势政策知识、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社区工作常识等。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按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员数的1:1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如有违法违纪等现象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4、体检。按实际招聘人员数通过考察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患有影响工作疾病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短缺名额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对经过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初定人选在同心有线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节假日除外),接受社会监督。
6、录用。经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录用名单及具体工作岗位安排意见,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因试用期离职或经考核不合格人员等原因造成录用空缺的,依据参加考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录。
同心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