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2016-02-16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经研究,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招考工作人员5名,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中心招考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见职位计划表(附后)。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具有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及相关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报考人员,须人事档案关系同时在京;非京籍报考人员限2016年应届研究生,其中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的工作步骤
本次公开招考工作分为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测评、体检、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步骤,主要包括:
(一)发布公告
2016年2月16日至2月29日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9点至17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招考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七区10号楼4层会议室
(三)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由我局在笔试开始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如决定取消该职位,相应报考人员可以调剂到其他职位参加考试。
2016年3月4日前,在北京公招网公布报名者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事宜。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考试测评综合成绩。
笔试时间:2016年3月8日下午。
面试时间:2016年3月22日下午。
具体时间以北京公招网通知为准。
(五)体检
根据考试测评综合成绩确定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进入组织考察程序。
(六)组织考察
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在现所在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还需要到其原工作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考察。
(七)公示、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任职手续。
四、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
市安全监管局:88011914
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63917781
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中心:88011226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