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案管中心文员2名,主要从事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2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四)专科以上学历;
(五)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和计算机基础技能。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见金安区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日至2月3日
报名地点:金安区人民检察院一楼检务大厅(金安区政府大院内)
报名携带以下证件:①报名表与诚信承诺书(见附件)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6年2月24日
地点: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四楼会议室。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2月27日上午9:00-11:00。
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人员,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国情省情、判断推理、言语理解和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及时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进行公示。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实际应用能力及综合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入场,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五)公布考试总成绩
1、面试结束后,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人员成绩和合成总成绩。
2、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3、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并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六)体检、考核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考核参照《安徽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三、薪酬与福利待遇
(一)基本工资1800-2000元/月,福利待遇按聘用人员同等标准执行,依据劳动法规定购买相关保险,免费提供岗前培训。
(二)文员实行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工作时间,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金安区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
2、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36317133632031监督电话:3632010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1月21日
附件: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案管中心文员(编外)报名资格审查表